泰安地區行署辦公室《關于縣自來水公司和縣市委工程隊企業性質的請示》批復
一、重要文件
1、《關于縣自來水公司和縣市政工程隊企業性質的請示》批復
泰行辦函(1982)12號
新泰縣人民政府:
你縣《關于縣自來水公司和縣市政工程隊企業性質的請示》收悉。經研究,同意自來水公司定為國營企業單位。市政工程隊定為全民事業單位。以上兩個單位原有集體職工性質不變。
此復
泰安地區行政公署辦公室
1982年7月5日
抄送:地區計委、勞動局、建委。
魯公網安備 37098202000166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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